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監(jiān)管與使用的通知
山東省財政廳文件
魯財采〔2019〕44號
山東省財政廳
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評審專家
監(jiān)管與使用的通知
各市財政局,黃河三角洲農業(yè)高新技術產業(yè)示范區(qū)財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提高評審專家專業(yè)素質和職業(yè)操守,切實解決部分專家在政府采購項目評審中的不公正問題,根據《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魯財采〔2018〕66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對加強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監(jiān)管與使用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源頭管控,嚴格評審專家選聘審核
財政部門應當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原則,嚴格評審專家選聘入庫審核,把好專家入口關。對提供虛假信息、評審能力不足、規(guī)避監(jiān)管的申請人,應當堅決拒絕其入庫,維護評審專家選聘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加大資格審查力度,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及采購代理機構的在職工作人員不得申請成為政府采購評審專家。
二、建立共享機制,擴充評審專家選聘資源
進一步充實我省專家?guī)熨Y源,彌補部分專業(yè)專家數量不足的“短板”,逐步探索與周邊?。▍^(qū)、市)建立評審專家共享機制。建立省外評審專家分庫,根據我省評審專家需求情況,面向全國征集部分高學歷、高職稱、高信譽的優(yōu)秀評審專家,進一步增加我省評審專家數量,提升評審專家素質。
三、建立學習制度,提升評審專家素質操守
為切實提高評審專家業(yè)務素質,強化對評審專家的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培訓,建立評審專家常態(tài)化學習機制。在“中國山東政府采購網”開辟評審專家學習欄目,實行評審專家時時學習、每季度檢測,切實提高評審水平。未參加學習檢測或檢測成績不達標的評審專家,在補充完成學習檢測前將被暫停評審抽取。建立評審專家年度培訓制度,專家的培訓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
四、放寬使用權限,強化采購人的主體地位
放寬采購人對評審專家的使用權限,明確采購人主體地位。對符合《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抽取規(guī)則的通知》(魯財采〔2017〕64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情形且屬于公開招標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需要自行選擇確定評審專家的,經主管預算單位同意后即可實施,財政部門不再審核。優(yōu)化專家?guī)煜到y的選擇功能,逐步增加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評審專家抽取時對職稱、年齡、地域等條件的選擇權,為使用高素質評審專家提供便利。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人員構成和比例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成員中應當包括采購人代表。
五、推進信息公開,完善陽光公正評審機制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規(guī)定對政府采購有關事項進行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在中標(成交)公告中,應當分別公開每名評審委員會成員對各供應商的評分情況,并標明評審委員會成員中評審專家和采購人代表身份。
六、嚴格報酬制度,確保各方權責清晰明確
采購人應當按照“誰使用、誰承擔”的原則支付評審專家勞務報酬,并根據年度政府采購項目情況,將年度評審專家勞務報酬資金納入單位預算管理,不得變相向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轉嫁負擔。采購人代表作為評審委員會成員參與評審,屬于正常履職行為,不得領取報酬。
評審專家不得超出標準索要高額報酬;不得要求報銷額外費用;更不得以不當利益為要挾,拒絕在評審報告上簽字。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發(fā)現評審專家有以上行為時,應當向評審項目所屬同級財政部門報告,一經查實,財政部門應將評審專家解聘出庫。
七、履行主體責任,做好評審專家考核評價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評審活動結束后,應當認真履行評價主體職責,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對評審專家履職情況的客觀反映、量化打分,并對評價結果負責。評價主體逾期未評價,造成專家?guī)斐槿」δ鼙绘i定的,財政部門自收到解鎖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將暫停為其解鎖。
評審專家評價以單個項目為基礎,采取“主體參與、單項計分、滾動評價、年度考核”方式,單次計算評價量化得分,動態(tài)統計近10次評價結果,年度匯總累計評價得分并結合信用記錄、不良行為、處理處罰等情況形成年度考核結果。
八、用好評價結果,實現評審專家優(yōu)勝劣汰
財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切實加強對評審專家評價結果的應用。對評審專家年度評審工作中出現不合格評價的,專家?guī)熳詣訉υu審專家進行預警,財政部門視情況對其進行約談。評價結果為優(yōu)秀的,納入優(yōu)秀專家池,優(yōu)先隨機抽取。聘期內出現1次(含)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續(xù)聘。同時,加強對評審專家不良行為記錄的管理和使用。對受到刑事處罰、失信或者因失信被有關部門提起聯合懲戒的評審專家,應當及時解聘出庫。
山東省財政廳
2019年8月28日